正规的借条(通用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在处理事务上需要使用借条的情况越来越多,借条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想学习拟定借条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正规的借条,欢迎阅读与收藏。
司法实践中,因无还款日期的欠款条纠纷的诉讼时效计算问题有着明显差异的理解和认识:
第一种观点认为,无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权利人可以随时主张权利,但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时间、次数均是不确定的,即权利人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的起点无法确定,只要债务未超过20xx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即应认定该债权未超过诉讼时效。
第二种观点认为,无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当事人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权利,但若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债务人未清偿债务的,则权利人应当知道其权利已受到侵害,从此时起应当计算诉讼时效,即诉讼时效应当从权利人主张权利时起计算;
第三种观点认为,无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债务人在给债权人出具条据时,已经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示拖欠债务,此时债权人应当知道其债权已受到侵害,故此类纠纷的诉讼时效应当从出具欠条时起计算2年。
所以,借条欠条没有标明还款日,那么两年后起诉有被驳回的可能,罗爷法律建议各位应当尽早维护自己的权益。
今借到xxx公司典当借款,合计人民币万元整,(¥),已于年月日汇入指定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借款时间以实际到款的为准,此款项已于年月日到账。
借款方:xxx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今(出借人)借给(借款人)人民币xxx整,即¥xxx元。借款期限自220xx年月日起至220xx年月日止,共个月,利率为每月,利息共计人民币整,即¥xxx元,全部本息于20xx年月日一次性偿还。
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x整,即¥xxx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借款人:xxx
身份证号码:xxxxx
担保人: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
借条出具时间:20xx年xx月xx日
今__________(出借人)借给__________(借款人)人民币__________整,即¥__________元。借条格式范本。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利率为每月_____,利息共计人民币_____整,即¥_____元,全部本息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整,即¥_____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注: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条出具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关于最正规的借条范本3
甲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今借乙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
借款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利息为:_________。
借款人签名: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有关于最正规的借条范本4
个人借条
原因:今日由于个人财务紧张借_________1000元人民币(壹仟圆人民币)
借款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还款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人:______(签名)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借条上
一、借款费用准则的主要变化
财政部新修订出台的《借款费用》准则,加大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使得借款费用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更加真实、可靠,同时也促进企业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的构成核算更加规范。对比新、旧《借款费用》准则,主要变化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新准则扩大了借款费用可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新准则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不仅包括固定资产,也涵盖了生产周期长的存货和投资性房地产,例如飞机、轮船、发电设备及房地产等,而且也可能包括无形资产,因为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所对应的借款费用如果符合新借款费用准则规定的'条件则应予以资本化;另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中小企业融资形式购入的无形资产所相关的借款费用,在符合新借款费用准则条件的所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予以资本化。
二是新准则扩大了可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范围,除了专门借款外,还包括一般借款,并且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在资本化期间可全额资本化,不再与资产的支出挂钩;对于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在计算其资本化金额时,需要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最终确定应予以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三是新准则取消了采用直线法对折价和溢价的摊销。新准明确规定,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同时这一规定与本次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一致,从而取消了采用直线法对折价和溢价的摊销。四是新准则取消了对于专门借款的辅助费用如果金额较小,也可以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的规定。新准则明确规定,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应该说这项规定对于生产周期长且借款金额巨大的制造业、房地产公司是很有利的,更能反映相关交易的经济实质。实施新会计准则将会提高此类企业的业绩。并且,这种会计处理的变更,带来的不仅仅是企业当前的会计利润增加,关键在于改善企业经营者的业绩考核指标,从而提高经营者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因此有可能会产生较大的正面影响。
二、借款费用准则与外资企业税法差异的分析
在新《借款费用》准则中具体明确了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暂停资本化以及停止资本化的起点或终点时间,并且规范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计算方法;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中规定,企业借款用于固定资产的购置、建造或者无形资产的受让、开发,在该项资产投入使用前发生的利息,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原价。
对照税法与会计规定可以发现,借款费用的税法规定与会计准则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研究这两方面的差异问题,一是有利于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二是有利于减少企业在计算应缴企业所得税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下面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起点与终点时间以及资本化金额计量方面的差异进行对比分析,以便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因在电脑城购买一台电脑资金不足,向xxx借到人民币现金贰仟(¥20xx.00)元整,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照工商银行同期利息的四倍计息,并约定于20xx年12月30日前本息一并归还完毕,空口无凭,特立此据。
此据
借款人:(盖章)
担保人:(盖章)
年 月
兹XXX向XXX借到人民币XXXX元整(大写:XX),月利息XX%。XX此据。
借款人:XXX
身份证号码::XXX
住址:XX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保证人:xxx
身份证号码::XXX
住址:XX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兹________ 于20xx年xx月xx日而向________ 借款,共计人民币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还款日期:上述款项本人承诺最迟于20xx年xx月xx日前无条件偿还给____________,并支付到指定银行账户:
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利息为:%(月利率),即期间每个月___日还利息人民币______元整。 违约责任:如果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息,违约金______元整
以上唯恐口说无凭,特立此借条为证。
借款人签名并印鉴: 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附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正反两面复印)
20xx年12月,王某因做生意周转之需,向朋友张某借款2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但未注明还款期限。借款期间,张某碍于情面,一直未催王某还款。
直到20xx年1月,张某因儿子结婚需钱用,才催王某还款,遭王某拒绝,张某诉至法院,王某以张某之债权已逾诉讼时效提出抗辩。
该案中关于张某的债权是否已逾诉讼时效期间,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案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借款之日起计算,张某的债权已逾诉讼时效期间。
第二种意见认为,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张某并未主张过权利,不可能知道其权利受到了侵害,诉讼时效期间还未开始,张某的债权当然未逾诉讼时效期间。
[评析]该案实际上涉及到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如何计算的问题。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对其民事权利给予保护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按照《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因而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但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xx年,超过20xx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综上所述,本案的诉讼时效的起始时间应从张某向法院起诉时起计算,所以本案的债务未超过诉讼时效。
今借(出借人) 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整),所有现金已经收到。约定于 年 月 日归还。年利率为 %。全部本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息共计人民币 元整。
此据。
借款人:
地址:XX市XX路XX小区X栋XX号
电话:13XXXXXXXXX
XX年XX月XX日
今借到XXXXX公司典当借款,合计人民币万元整,(¥),已于年月日汇入指定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借款时间以实际到款的为准,此款项已于年月日到账。
借款方:XXXXX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今xx借给xx人民币(大写数字)圆整,即x¥元。借款期限自x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共个x月,利率为每月xx%,利息共计人民币(大写数字)圆整,即x¥元,全部本息于xx年x月x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数字)xx圆整,即¥xx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注: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xx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xx身份证号码:
借条出具时间:xx年xx月xx日
(xx说明:1、为了保障使用者的权益,建议借条使用者在根据自身需要删减借条内容时最好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
2、借条应由借款人亲自填写并签字确认。如有担保人,担保人也应签字确认;
3、出借方应注意诉讼时效起算的问题,由于借条约定还款期限,2年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起算;
4、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5、公民间的借款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6、依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从本金中。利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7、借款人、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字确认。)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于 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
还款日期: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还款方式:现金__________支付。
今×××借给×××人民币(大写数字)××圆整,即¥××元。借款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大写数字)××圆整,即¥××元,全部本息于×××× 年×月×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数字)×× 圆整,即¥×× 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注: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借条出具时间: 年 月 日
今(____)借给(____)人民币____整,即¥____元。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个____月,利率为每月____%,利息共计人民币____整,即¥____元,全部本息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偿还。____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整,即¥____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出款人:____(按手印)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____(按手印)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担保人:____(按手印)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借条出具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身份证复印件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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